或許我應該寫點什麼才好
這一整年的時間我都在哪裡呢?
我搬了兩次家
換了傢具
組了新團
在那之前被大家當作背叛團員的小偷
換個角度來說
我反而覺得他們的行為也一種背叛
用道德的標準來看沒有一個人願意被標籤
偷錢 說謊 殺人 搶奪
這些都是被定義好的字眼
但是一旦付諸餘人的作為上
其實也就是一種字眼的評論
大眾賦予評論 逞罰
然後遺忘
我被遺忘了嗎?
這一年來這個問題捆擾著我
組了一個不說話也不討好人的樂隊
ㄧ場一場的演出,只是想證明自己還可以
這樣就夠了嗎?
即使我偷錢我說謊我背叛朋友
即使我再也不輕易透露那些想法
你們都依然保留著藐視我的權力
但是你們自己又為自己的人生做了些什麼呢?
你們值得被所有的人談論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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